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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股宝 英力股份: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布日期:2024-08-22 09:19 点击次数:118
证券简称:英力股份 证券代码:300956.SZ
债券简称:英力转债 债券代码:123153.SZ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二零二四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人执业行为准则》《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和《安徽英
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作为受托管理人)之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以下简称“
《受
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英力股份”或“发行人”
)出具的
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长江保荐”)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
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
江保荐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
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长江保荐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72 号)核准,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了 34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 34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8,039,405.66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31,960,594.34 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 2022 年 8 月 11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英力转债的基本情况
第五年 2.50%、第六年 3.00%。到期赎回价为 115 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年利息
券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3】跟踪第【56】号 01),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
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英力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
元/股。
“英力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9.24 元/股调整为 15.9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三、重大事项
长江保荐作为本次债券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
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将本次债券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英力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
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行使“英力
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提前赎回英力转债的公告》。
(一)“英力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英力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自 2024 年 5 月 28 日至 2024 年 6 月 18 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 15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英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99 元/股)的 130%(即 20.79
元/股),已满足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已触发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的有
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实施安排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英力转债”赎回
价格为 100.60 元/张。计算过程如下: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其中:
B:指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债券当年票面利率(0.60%);
t:指计息天数,即从本付息期起息日(2023 年 7 月 21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
赎回日(2024 年 7 月 19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364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60%×364/365=0.60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60=100.60 元/张。扣税
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
扣代缴。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4 年 7 月 18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英
力转债”持有人。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英力
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英力转债”自 2024 年 7 月 16 日起停止交易。
(3)“英力转债”自 2024 年 7 月 19 日起停止转股。
(4)2024 年 7 月 19 日为“英力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
登记日(2024 年 7 月 18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英力转债”。本次
赎回完成后,“英力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4 年 7 月 24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4
年 7 月 26 日为赎回款到达“英力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英力转债”
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英力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 力转债
(三)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英力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英力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 6 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
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
“英力转债”的情形。
(四)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英力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
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最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
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 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 股的可转债余
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
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公司提前赎回“英力转债”的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规定,符合《募集说
明书》的相关约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对
发行人的公司治理、日常管理及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及到期兑付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长江保荐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
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长
江保荐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
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
判断。
特此公告。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